【检察护企】打好“组合拳” 保障民营经济发展
为打好优化营商环境“组合拳”,以“检察护企”成果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新的贡献,自今年2月份以来,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加强“办案护企”、推动“治理护企”、做实“服务护企”,以改革思维推动“检察护企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。
办案护企
优化营商环境
渭滨区检察院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产经营、侵犯知识产权、扰乱市场秩序等影响企业发展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,坚持追赃挽损与破案打击并重。该院办理的方某等3人盗窃、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案中,行为人从公司焚烧车间内窃取钯灰粉,转卖他人并冶炼提纯为钯金后出售获利,办案人员多次梳理案件线索,坚持应查尽查、应追尽追,起诉行为人的同时追回赃款50余万元,保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。
渭滨区检察院紧盯涉企特殊领域案件事实认定、法律适用、合规经营等关键环节,善用“外脑”解决涉企案件专业性突出难点问题。在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时,该院特邀税务机关专业人员多次召开座谈会,就企业缴税程序、增值税发票抵扣、虚开发票如何认定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,明确犯罪行为方式、界定犯罪性质,并从中发现企业不易察觉的管理漏洞,为企业纾困解难。该院定期对涉企案件受理情况进行线索摸排及重点分析,深挖涉企案件背后的民生问题、社会问题、法治建设问题等,精准施策、靶向发力,并对涉企案件信息发布、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、法律文书公开工作加强规范化审查,结合公开听证等程序回应群众关切,保障企业对涉企案件的知情权与监督权。
治理护企
助企合规经营
渭滨区检察院会同公安机关、法院,建立涉企刑事案件联合打击、联合保护、联合预防、联合治理“四联”办案机制,提高刑事诉讼效率,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。该院充分开展民事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,有效回应当事人诉求。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,该院坚持把诉前实现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,通过实地走访发掘涉企线索、制发检察建议。该院办理的2件涉企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“千案展示”案例、4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件、1件入选省委政法委典型案例。
渭滨区检察院贯彻“一体化”办案机制,通过“逢案必查”“两项监督”方式,将四大检察业务融入涉企治理中。针对未达刑事处罚标准的涉企案件,该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便将线索移送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,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审查后拟制发检察建议,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,通过行刑衔接实现最优司法效果。该院推动构建“检察机关+行政部门”协作机制,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交流配合、信息共享,优化办案资源、形成打击合力,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实现行刑双向衔接。同时,该院适时启动企业合规程序,对涉案企业开展合规整改,落实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,最大限度发挥检察效能,助力企业合规经营。
服务护企
精准纾困解难
渭滨区检察院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供涉企线索快速受理、法律法规咨询等服务,重视收集、发现涉企问题线索,建立院内互通机制,定期进行多部门沟通会商,加强民事、行政、刑事检察综合履职。
渭滨区检察院充分发挥秦创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站、宝鸡高端装备产业园检察服务中心职能作用,落实专人值班制度,开展接待接访、线索处置、申诉听证、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,收集各类线索十余件。该院会同秦创原创新促进中心在全区范围内选定2家企业建立秦创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联系点,着眼企业需求,精准提供法律服务,引导企业依法维权;通过走访问需,主动摸排辖区内各类影响企业生产经营、危害营商环境的社会问题,宣传检察机关保护民营企业和支持安全生产的司法政策,协调解决企业困难。截至目前,该院收集并回应47家企业关于企业合规、税务问题、安全生产、知识产权等领域关切问题30余条。
来源:西部法制报
来源: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
来源: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
作者:史红海 陈珂
编辑:张博 校对:王瑾 审核:祝长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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